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02 生效日期: 2009-06-02
发布部门: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水府办发〔2009〕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水城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二日
水城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六盘水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51号)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对国土资源保障发展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准确、规范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08)16号),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紧紧围绕为扩大内需项目(中央直接下达计划项目,切块下达的新增投资项目,国家、省和市重点项目、民生和公益事业项目)提供用地保障;紧紧围绕规范用地、打击非法用地、严肃查处搭车用地、借机圈地、未批先用、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供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调控、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土地执法监管政策措施全面、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我县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至5月15日)
  召开会议,部署“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以下简称“双保行动”),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成立县“双保行动”领导小组,抓好任务落实,现印发《水城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加大宣传,为实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阶段(5月16日至9月15日)
  要准确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的选址、规模、地类、结构、布局、时序和进展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摸清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法违规的新动向,提出快捷高效规范用地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立项、落地、实施情况,依法规范用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占补平衡、耕地开垦、征地补偿等情况进行落实和整改。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
  要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这一主线,对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执行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县“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起草我县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分析预测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行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双保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既是宣传教育活动,又是同步督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双保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一要各司其职。“双保行动”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行动要求,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对行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交流信息,协同研究解决措施,保障“双保行动”顺利推进。发改、经贸等部门要抓紧落实项目计划、资金下达等工作,加快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等程序性审查,督促和指导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环保、林业、社保等部门要帮助、指导项目业主尽快办理基本建设手续,快捷审批;交通、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项目需求,尽快落实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用地预审、规划调整、正式用地资料组织、审查上报等工作,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开展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提高耕地质量,守住耕地红线,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要密切配合。要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国土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在“双保行动”期间,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每月1日前要将项目实施、手续办理、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报送县“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加强督导。县“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分片督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要建立督导分工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要实地调研,加强指导协调,确保项目组织、手续办理、用地申报、占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齐头并进,于10月15日前,按程序和权限完成扩内需项目的建设用地申报工作。
  (三)加强指导,优质服务
  一要加强指导。帮助项目业主科学选址,加快项目预审、可研、初设、林地、环保、社保等用地审查上报手续的办理,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要提供优质服务。各项目审批、审查部门要将关口前移,深入基层,为项目业主提供各种代办服务。
  (四)加强沟通,优化程序
  各部门要与上级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优化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要尽快落地;对符合产业政策,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帮助其创造条件尽快推进。创新工作方式,实施分类指导,廉租房、畜牧站、计生站、乡镇卫生院(所)、文化站、电网通信塔基等零星、分散、宗数多、面积小的扩内需项目实行打捆上报。
  (五)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要严格按照省总规修编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要科学论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尽早完成规划成果,充分发挥新一轮规划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红线的重大作用。
  二要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力度。要充分挖掘潜力,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7)101号),做到建设项目先补后占,为扩内需项目早日落地提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
  (六)规范用地,强化监督
  一要引导规范用地。引导规范用地,从产业政策、供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把好审查关,严格按国家政策供地,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二要坚决打击非法用地,严肃查处搭车用地、圈地等土地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实行问责,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