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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06 生效日期: 2009-06-06
发布部门: 湖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市、州、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现将我办组织制定的《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六日
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省学校(含大、中、小学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下同)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均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防控工作专班。

  二、职责分工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管理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培训 和学生应急演练。同时,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部、省属高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县级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负责。
  (二)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积极排查各类危险因素,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同时,按照中小学校学生人数翻印《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并做到每位中小学生和幼儿及其家长人手一份。

  三、工作内容
  (一)晨检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以班为单位每天开展晨检(包括问、看、查),各班班主任为晨检责任人,晨检工作的重点人群为有外籍人员接触史及国外旅游史者;晨检时发现有症状(咳嗽、咽痛)的学生要进行体温测量。晨检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附件2、3)备查;对因病缺课学生要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
  (二)午检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做好晨检的同时,要进行午检。中小学校下午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随时关注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健康状况,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为午检责任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托幼机构要在中午或下午第一课时进行午检,中午午休的保育员和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为午检责任人。午检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附件2、3)备查。
  (三)医学跟踪观察
  学校(包括部、省属高校)和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从疫区国家和地区归来的师生进行医学跟踪观察,准确掌握其回国时间、路线等信息,并要求其居家观察满7天。跟踪观察责任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国人员回国后的健康状况,并记录观察情况(附件4)备查。
  (四)信息报告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告,各校班主任为“晨检和午检”的信息报告责任人,学校每天汇总附件2、3、4的信息备查,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
  “晨检和午检”发现有症状者和医学跟踪观察中发现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外宾、学者及归国人员,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六)健康教育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使用 <甲型H1N1流感防治手册>(学生版)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09]8号)的要求,做好该《防治手册》的征订和使用工作。
  1、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所有班级均要上一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为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举办一次以“了解甲型H1N1流感”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3、办一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刊(宣传板报)。
  (七)环境与卫生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彻底清除校园垃圾、消灭蚊蝇滋生地、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
  (八)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防控工作
  目前,高考、中考时间临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各地在组织高考和中考过程中,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当地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和及时询问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按照防控工作预案,采取措施,科学处置。

  四、信息报送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工作日的当天14∶00前,将附件5报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县级防控指挥部;部、省属高校在当天14∶00前将附件4报县级防控指挥部。县级防控指挥部将附件4、5审核汇总后,于当日16:00前将附件5报市(州)防控指挥部。市(州)防控指挥部汇总后,将附件5于17∶30前,通过OA系统发送至省卫生厅应急办邮箱,并将原件盖章后传真至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防疫组。联系人:陈新文,赵明江。电话:027—86798295,传真:027—86798357。

  附件:
  1、致家长的一封信
  2、中小学生及幼儿晨检和午检登记表
  3、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晨检和午检工作记录表
  4、学校和托幼机构疫区国家归来师生医学跟踪观察表
  5、学校和托幼机构晨、午检及医学跟踪观察汇总表
 
附件1:致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各位家长:
  您们好!
  为了让广大学生和幼儿及其家长进一步了解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知识,我们根据甲型H1N1流感防控特点,开出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处方》,希望通过您和您孩子一起担任《甲型H1N1流感防控处方》宣传员,共同做好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请您及您的孩子知晓并做到:
  1、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通风,特别是在接触过鼻涕和口水等呼吸道分泌物后更应该洗手。
  2、由于甲型H1N1流感主要通过咳嗽、打喷嚏等方式传播,所以应避免接触有流感症状(发烧、咳嗽、流涕)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打喷嚏和咳嗽的时候,应该用纸巾捂住口鼻。
  3、避免前往出现流感疫情的地区,尽量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
  4、尽可能频繁开窗,保持居室空气流通。同时,每天确保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以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抗病能力。
  5、保证充足营养,保证睡眠。注意饮食卫生,不吃无证流动摊贩不安全的食品;在外用餐,最好实行分餐制。
  6、如发现流感症状,如发烧、咳嗽、流涕、肌肉疼痛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带孩子去医院就诊,不要让孩子带病上课,立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说明病因,以便学校及时报告。返校时,要出示医院健康证明。
  孩子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
  感谢您对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支持!
××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专家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2  中小学生及幼儿晨检和午检登记表

  学校 班级

姓名
性别
年龄
昨日健康状况
晨检情况
午检情况
有无流行病学史
备注
发热
咳嗽
发热
咳嗽
  流行病学史:7日内来自或到过有确诊病例的国家或地区或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有过近距离接触。
  班主任签名:
  时间:
  附件3   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晨检和午检工作记录表

班级
应到学生数
实到学生数
因病缺课数
发热数
有症状者数
  有症状者:发热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状,7日内来自或到过有确诊病例的国家或地区或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
 
  学校:
  时间:
  附件4 学校和托幼机构疫区国家归来师生医学跟踪观察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联系
方式
留观
地点
留观记录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体温
症状
填表说明:发热:指腋下体温大于37.5℃;症状:指有咳嗽、咽痛;
 
 
 
 
 
 
 
 
 
 
 
 
 
 
 
 
 
 
 
 
 
 
 
 
 
 
 
 
 
 
 
 
填表人:
 
 
 
报告单位:
 
 
 
 
 
 
 
 
 
 
 
 
 
 

  附表5   学校和托幼机构晨、午检及医学跟踪观察汇总表

县、市、区
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晨、午检情况
医学观察人员
应开展晨、午检学校数
已开展晨、午检学校数
有症状者
当日正在观察人数
当日新增人数
当日解除观察人数
累计解除观察人数
累计观察人数
发热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
中学
小学
托幼机构
中学
小学
托幼机构
当日总人数
当日新增人数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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