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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和高等学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15 生效日期: 2009-06-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度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学科职称评审及高等学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学科职称评审仍按北京市人事局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 2009年度北京市成人高校、高职学院初聘高级职务人员的专业学术评议工作由市教委负责,专业学术评议组由市教委统一组建,部委所属高校也可参加北京市的专业学术评议工作。

  三.申报表的要求
  (一)申报中小学管理学科人员使用的申报表,从北京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二)中等专业学校、各高校参评人员的申报表从北京教育网上下载(北京教育网表格下载栏内);
  (三)下载的申报表用B4纸逐页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高校参评人员申报表的专家鉴定意见表用B5纸打印)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 报送材料时间:
  中等专业学校8月27日——8月28日报送
  各区县教委9月3日——9月4日报送;
  各高校10月8日——10月9日、10月12日报送。
  (二)答辩时间
  中专、中小学管理拟定在9月下旬;
  高校拟定在11月下旬;
  (三)报送材料地点:北京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宣武区白广路18号)
  (四)报送材料要求详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网页。

  五.2009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工作。
  联系人:中专: 黄辉    联系电话: 83551289
  中小学:张霞    联系电话: 83551289
  高校: 杨彦彤   联系电话: 8355128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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