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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抗灾救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14 生效日期: 2009-06-14
发布部门: 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6月14日下午,我市灵璧、泗县、埇桥区北部部分乡镇突遭大风和短时强降雨袭击,造成三县区多个乡镇受灾严重。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金山、省长王三运、常务副省长孙志刚、市委书记李宏鸣、市长吴旭军分别做出批示,要求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迅速行动,分赴受灾乡镇,全力抢险救灾;副市长李令臣立即带领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受灾乡镇指导抗灾救灾。市长吴旭军连夜主持召开了抗灾救灾工作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情况汇报,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做到人员、思想到位。市政府成立由三位副市长任组长的抗灾救灾专项工作组,加强对灾区的指导。相关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保持在位在岗,确保积极有效处置灾害。

  二、抓紧做好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市卫生局要立即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分赴灵璧、泗县重灾乡镇指导工作;各县区医疗卫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因灾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不得延误。重伤病人原则要集中在县以上医院救治,并实行实名制。

  三、坚决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市仍有可能出现强对流天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努力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相关县乡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全面排查危房并转移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确保不因次生灾害造成新的人员伤亡。

  四、千方百计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由于此次受灾面较大,相关县区政府要把安排好灾民生活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重点,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确保受灾群众安全、健康生活。

  五、迅速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通讯、电力、交通等部门要迅速派出抢修工作组,为救灾工作提供一个好的条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治安情况巡查,维护灾区正常秩序。各级民政、农委等部门要扎实开展查灾核灾报灾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支持。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特别是气象信息的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发展趋势,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监测,加大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密度,努力提高预报精确度。

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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