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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应急救助和抢险打捞值班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9-16 生效日期: 2009-09-16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
发布文号:
建国60周年大庆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海上值班待命工作,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现将加强国庆节期间救捞系统值班待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从政治高度出发,认清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海上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海(水)上的值班待命的相关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严格执行动态待命救助值班制度,对“四区一线”等重点水(海)域,部署重点力量值守。大功率的救助船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修理。各值班船舶、航空器要做好自身设备的检查工作,排除隐患,确保安全,一旦险情发生,能够按时出动,实施救助。各救助局、打捞局、飞行队在20日前将节日期间的船舶、航空器的值班部署计划报部局,原则上节日期间不得安排值班待命船舶进港补给。
  三、各打捞局按照规定部署好值班起重船组,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救助和抢险打捞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做好自身船舶、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各级值班室要确保信息畅通,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的汇总和报告。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制。确保部救捞局与各救助局、打捞局、飞行队之间的信息畅通,一旦险情发生能及时通报、快速响应、妥善处理。各救助局、打捞局、飞行队在25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名单报部局。
  60周年国庆和中秋团圆佳节即将到来,预祝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节日愉快、阖家欢乐。
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
2009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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