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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当前天气变化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20 生效日期: 2009-11-20
发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湘教通[2009]510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当前天气变化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一厅[2009]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通知精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高度重视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火灾、交通、甲型H1N1流感、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应对工作,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调度,周密部署,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推迟上学时间、调课、停课等多种形式调整学生作息安排,确保师生安全。
  二、总结经验、强化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本地2008年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成功经验,正确运用到当前应对各种安全工作上来,吸取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完善有关预防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教育,认真排查。当前已进入冬季,气候变化异常,恶劣天气增多,是雨雪冰冻、火灾、交通、煤气中毒、房屋倒塌等事故高发时期,且甲型H1N1流感持续蔓延。各地各校要认真分析其特点,结合本通知要求及已下发的《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气象防灾避险指南(光盘)》、《为生命护航(光盘)》等安全教育资源,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师生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情,对本区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一次评估和整改督查,落实整改措施。特别要加强对校舍、厕所、围墙、电路电线、用水用电用气、上下学道路以及学校周边建筑、山体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四、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到灾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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