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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3-31 生效日期: 1993-10-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京科干人[1994]25号
市卫生局: 
  按照人事部、财政部人专发(1994)4号《关于增加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的通知》的精神,我市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安贞医院吴英恺和北京儿童医院诸福棠的院士津贴应做相应调整,数额由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0元。自1993年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发放办法依旧。现将人事部、财政部文件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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