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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总公司:
你公司(95)京农机行字第142号“关于‘九二’式拖拉机牌证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2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拖拉机号牌收费标准:
1.反光号牌每副50元;
2.不反光号牌每副30元;
3.临时号牌(纸牌)每副5元
新领、换领号牌费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补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二、拖拉机行驶证收费标准:
1.行驶证每本10元;
2.临时行驶证每本5元;
新领、换领行驶证费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补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三、拖拉机号牌架收费标准:
1.铁制号牌架每只5元;
2.铝合金号牌架每只10元;
你公司须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