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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5 生效日期: 2010-01-25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沪教督[20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2010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教育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0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市教卫党委、市教委的重点工作,坚持开展综合督政工作,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发展提供保障;认真做好公示公报工作,推动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积极实施“三力”(校长领导力、教研指导力、教师执行力)的督学工作,促进中小学形成教育家办学和教育家育人的正确方向;努力完善“减负增效”机制,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创设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良好环境;实行督导与创建的统整,以创建学习型处室带动督导中心、区县督导部门和双结对学校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工作。
  二、目标要求
  2010年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要求,一是要把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作为督导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责任的重点,推动本市加快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二是以国务院即将出台《教育督导条例》为契机,推动区县教育督导部门的规范建设和教育督导工作的制度建设;三是贯彻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精神,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发展;四是推动学校依法办学和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引领学校开展专项治理,提高教育质量;五是创建形成“求真务实善学习、科学发展勇创新、团队和谐利为民”的学习型组织,提升教育行政执行力和工作有效性。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教育综合督政力度,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认真做好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公示公报工作。在认真总结3年来开展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公示公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示公报中具有敏感性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区县政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监督力度,做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等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中小学教育资源保护的监测工作,确实保证区县政府的教育法定责任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
  2.深入开展以推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主题的新一轮综合督政工作。根据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关于“东部和经济发达地区以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注重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精神,实施区域性均衡优质发展为主题的综合督政工作,建立体现区县政府自身努力程度的“三个增长”的督政导向机制。研究制定综合督政的评价标准,并做好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关于2009年36.9亿元市级转移支付落实到位等相关要求的专项督查工作,避免“挤出效应”情况的发生。同时,要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出发,促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远郊地区辐射。积极推进本市各区县加快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为2020年本市实现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3.积极开展对“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以下简称“这类民办学校”)的专项督导。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管理若干意见》,市、区联动,推进落实对2009年纳入民办管理的88所学校督导整改工作。同时,对2008年纳入民办管理的66所农民工同住子女学校依法办学、财务成本、师资队伍和安全卫生等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各区县政府把这类民办学校纳入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范围,重视公办学校优质资源对这类学校的辐射,进一步提升这类学校依法、规范、自主管理的能力;切实保障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公平权利和条件。
  (二)认真实施校长课程领导力的教学督导,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依法自主办学和内涵优质发展
  4.进一步推动引领学校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领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发展性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进一步总结4个区12所市级试点学校中“遵循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经验和案例,以推动若干所区级试点学校的相关工作。共同探索把时间和空间还给学生、把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引入课堂教学,营造并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重视学生“减负增效”的良好氛围。
  5.开展以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为核心的新一轮课程与教学视(督)导工作。按照本市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教委关于切实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意见,在做好对嘉定区新一轮中小学课程与教学督导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以提升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为主的视(督)导工作,促进校长课程领导力、教研员教学指导力和教师课堂教学执行力的提升,总结中小学第一线优秀校长教师在办学和教学中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落实“教学五环节”,形成聚精会神抓学校管理、抓教学质量、抓内涵发展的运行机制。
  6.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专项督导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导。引导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通过与区县教育督导室协同配合实施督导,对重点区县实施专项督导,使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三)以国务院即将出台《教育督导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教育督导队伍和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发展
  7.做好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出台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出台后,要配合做好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区县教育督导部门人员配备、规范制度建设的推动工作,并且积极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做好《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工作,为推动本市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发展提供支持。
  8.深入推进督学资格制度的试点以及督学挂靠校长职级和教师高级职务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在京津沪渝4直辖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浦东新区、黄浦区、长宁区、闵行区等4区的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和资格认定工作。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推进”的办法,注重完善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机制,推进组建以专职督学为主体的,专兼职督学相结合、学科门类齐全、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化的督导队伍,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全市各区县全面实行督学资格制度工作。同时,要积极推动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属于事业编制督学人员挂靠中小学校校长职级和教师高级职务系列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为促进教育督学队伍的专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9.积极筹备教育部督导办在沪召开的督导协作会议。2010年,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督导协作会议和华东六省一市教育督导工作例会都将在沪举行。两个督导协作会议将以“教育督导队伍与督导工作的专业发展”为主题,深入研讨教育督导专业发展的规章与政策,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的体制、机制,研究提出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推进措施。
  10.继续做好教育督导常规性工作,充分发挥“两大员”参政议政的监督保障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和教育督导专业委员会的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本市教育督导事业发展。二是认真组织好市特约教育督导员和人民教育督察员的视导活动,充分发挥“两大员”在教育发展中的参政议政作用。三是组织好每年2-3次的主题报告会和督学专业培训班,加强对本市专兼职督学的培训,做好云南省督学在沪挂职锻炼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市教育督导网站建设,完善网站问卷系统,提高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水平,并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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