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卫法监字[2010]26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医疗市场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净化医疗市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客观评估各地开展相关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依据《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医疗广告和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0]20号)和《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卫监[2010]25号)要求,我厅决定近期对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地认真准备,积极配合。
联系人:陈理良 85599955
李林蔚 85599937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