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财政部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容报送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19 生效日期: 2011-01-19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政部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容报送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频道是全国财政系统共建共享的频道,是推进财政新闻资源整合的重要阵地。自2008年全国财政新闻联播频道开设以来,各 地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挖掘新闻资源,提高报送新闻质量,丰富充实频道内容,为加强财政新闻宣传、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容报送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开设“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栏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发[2008]57号),财政部组织评选出了2010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容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决定授予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等15个单位为2010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容报送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

  

  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重视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容报送工作,突出上下联动,加强考核管理,加大新闻报送力度,提高新闻质量和时效性,增强影响力,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财政系统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

  

  附件:2010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容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

  内容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