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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28 生效日期: 2011-01-28
发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布文号: 抚政办发[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是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建设诚信政府重要措施,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软件正版化的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服务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职责,统筹协调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加强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组织好全市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工作。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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