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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煤电油运应急保障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30 生效日期: 2011-01-30
发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11]4号
  2010年12月以来,受全省电力严重短缺影响,我市电力供应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至2011年1月26日,已连续50多天出现供电负荷缺口,最高日供电缺口近百万千瓦。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省电煤供应紧缺、机组出力不足;二是电厂资金困难,亏损严重;三是省网下灌电量减少。为确保全市各类生产要素的有序供应,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郑州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调度预案》确定的原则,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度冬期间,以保障人民群众生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中心,积极应对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心协力、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面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电煤、保运力、保发电、保供电,全力以赴打好冬季煤电油运保障攻坚战,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市煤电油运紧张局面基本缓解。力争发电企业存煤达到7天以上,电煤供应渠道得到有效保证;电煤铁路运输量明显增加,公路电煤运输通道畅通,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能力显著增强;电网实现稳定安全运行,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得以落实,发电企业实现稳发满供,最大限度地减少错峰让峰及限电现象。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保障电煤生产,确保电煤供给稳步提高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煤炭局要组织好煤炭企业生产。动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煤炭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迟和缩短放假时间,满负荷组织生产,努力增加原煤供应量。郑煤集团要按照优先满足市内需求,再满足省内需求,最后满足省外需求的原则落实电煤供应。因市内3家供热电厂存煤严重不足,从元月27日起,郑煤集团增加对市内二家电厂的电煤供应(共4.2万吨),具体为:对新力电力公司在保证火运煤一天两列(大列)的基础上,每天新增加3000吨汽运煤,增供20天;对郑东新区热电厂在保证火运煤五天一列(大列)的基础上,每天新增加1200吨汽运煤,增供20天。泰祥电厂增储部分以及新力公司、郑东新区电厂的缺额部分(共6万吨)由市煤炭局组织部分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煤炭企业在10天内对口解决。确保所产煤炭全部供给我市电力生产企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所辖电厂由当地政府负全责,确保电煤库存在1月底前达到7天以上。全市国有煤炭企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继续发扬讲政治、顾大局的优良传统,增强责任意识,节日期间保持正常生产,努力增加煤炭产量。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煤炭安全管理,正确处理增加煤炭供应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的3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和市煤炭骨干企业整合矿井等要及时组织生产,确保煤炭供给。

  

  (二)提高发电能力,满足用电需求

  

  全市9家主要电厂,度冬期间除计划内机组检修外,一般不再安排新的检修任务,现有机组要全部投入运行并满发满供;各自备电厂节日期间,不得随意停机,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实行并网发电。各县(市、区)政府要保证辖区内电厂机组稳发满供,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机组停机,要按比例核减本地的用电负荷。

  

  (三)优化电力调度,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在我市电厂正常生产情况下,市工信委、郑州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省网下灌电量不低于2011年1月以来的日平均额度;坚持“安全第一,有保有限,分级调控,确保民生”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电力调度工作。各重点用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要合理避峰、错峰组织生产,装备制造类企业能夜间组织生产的要尽量安排夜间生产。要把保障人民生活用电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铁路、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广播、电信、金融机构、农业抗旱、石油天然气生产输出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保电工作。

  

  (四)加强运输组织,确保电煤运输通畅

  

  郑州铁路局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煤电油运保障要求,加强调度组织,加快车辆周转,科学安排运力,对发电企业提报的电煤追加计划,优先安排,在重点运力内不分计划内外按需求增加铁路运输量,利用春运间隙,全力抢运电煤;市交通部门要储备一定运力,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电煤运输;市公安局要做好电煤运输中的安全和通勤保障,要对电煤运输车辆发放特别通行证,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电煤运输。气象部门要做好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交通和公安等部门要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做好交通疏导,确保公路运煤通道畅通。各治超检查站点、公路征稽点和交管部门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对市内电煤运输车辆简化检查程序,缩短检查时间,快检快放,严禁重复检查和处罚。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善供热电厂资金短缺状况

  

  市财政要结合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有关政策对市内3家供热电厂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并对因电煤倒挂造成的亏损给予适当补贴;市金融办负责联系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不减少的基础上为市区三家热电企业新增封闭贷款17000万元,其中:新力电力公司10000万元,东区热电公司5000万元,泰祥热电公司2000万元。市政府对新增贷款进行贴息补助;市工信委、物价局、郑州供电公司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0]229号)要求,协调省电力公司按照省政府明电要求及时足额向发电企业结算上网电费,加快发电企业的资金周转。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

  

  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调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发挥部门优势,共同落实好应急预案。市工信委重点做好电力生产与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市煤炭局要做好地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与电煤供应工作;市物价局要认真做好电煤价格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市燃气公司、石油公司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增量需求预测,确保燃气、石油足额供应;市财政局、工信委、物价局共同做好财政补贴资金额度的测算与核定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二)信息交流,严格督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全市煤电油运工作建立专门的信息沟通渠道,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实行日信息报告制度,节假日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以确保节日期间全市煤电油运工作信息畅通;对煤电油运保障情况实行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和部门会商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预案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完善奖惩机制。节日期间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调度领导小组要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督查。对于拖延、推诿、执行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县(市、区)和部门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局(市政府北院3号楼5楼西)

  

  电话(传真):67170305 67185459 67180922

  

  节日期间值班电话:67180922 1380371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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