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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2 生效日期: 2011-03-02
发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布文号: 许政[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规范运作为前提,以资本平台为依托,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努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知识品牌的国际化企业集团,实现了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双丰收。该公司已连续实现再融资4次,融资额14.6亿元。2010年1月5日又成功发行3亿元公司债,填补了我省公司债发行的空白;12月3日完成定向增发5.65亿元,全年两次再融资达到8.65亿元,为企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此,市政府决定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表彰。许昌县人民政府按照许政〔2005〕61号规定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为其实现再融资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

  

  希望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坚定不移地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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