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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杭州市“十二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8 生效日期: 2011-03-18
发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函[2011]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稳步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水平和保障供给能力,稳定市场供应,满足城乡居民日益丰富的日常消费和应急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及《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十二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强化“菜篮子”工程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化、组织化、设施化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立保供稳价与市场调控机制,深化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实现“菜篮子”生产持续发展、产销基本平衡、市场供应稳定、质量安全可靠、群众比较满意的目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立足市场调整的基础上,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在市场供应正常状态下以市场调节为主,在市场供应非正常状态下以政府调控为主。

  2.生产基地建设与流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以提高基地生产水平和应急上市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自给水平,注重强化市场调节供应能力,加强流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乡“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3.保障供给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在突出灾期、淡季重点“菜篮子”产品的应急供应保障的同时,坚持绿色、安全、生态的理念,把提升产品质量放在首位。

  4.市县联动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强化市县联动“菜篮子”工程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5.基地建设与基地保护相结合。重视“菜篮子”基地的科学规划建设,注重创新机制,依法保护“菜篮子”基地,确保基地稳定。

  二、主要目标和基地布局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要以蔬菜、肉类、禽蛋、奶类、水产基地建设和保障杭州市区供应为重点,突出抓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提高自给能力。通过5年努力,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需求满足、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市场价格稳定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使我市“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产品自给水平稳定提高,产销对接机制基本形成,质量追溯体系更加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等能力显著增强。

  1.蔬菜。以保障城乡叶菜供应为重点,以实现蔬菜周年均衡上市为目标,重点抓好叶菜生产功能区、高山蔬菜基地、常年性蔬菜基地、食用菌产业基地和森林蔬菜基地建设。“十二五”期末,主城区蔬菜自给率达到60%以上,其中叶菜自给率达到80%以上。一是全面建成市级叶菜生产功能区1万亩。巩固提升现有5000亩市级叶菜生产功能区,并在2012年前新建5000亩;功能区年产叶菜3万吨以上,日均生产新鲜叶菜80吨以上,显著提升灾期和淡季我市的蔬菜应急供应能力。二是基本建成2万亩抗旱能力强的高山蔬菜基地。在现有5000亩高山蔬菜基地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建3000亩(共新建15000亩),年产高山蔬菜4万吨以上,有效增加夏秋高温淡季市场优质蔬菜的供应量。三是开展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重点抓好规模化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10个左右规模化、设施化的蔬菜产业基地,带动城郊蔬菜基地发展,提高全市蔬菜生产水平和自给供应能力。四是发展食用菌产业基地。“十二五”期间每年重点建设10个左右规模化食用菌产业基地,带动全市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丰富食用菌市场供应。五是建立森林蔬菜基地。“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10个笋竹基地,推动笋竹产业发展;年产竹笋1万吨以上,笋期日均供应鲜竹笋50吨以上。同时,加强优质水果产业基地建设,丰富水果市场供应。
2.畜禽产品。以保障猪肉、禽蛋应急供应为重点,抓好规模生猪、肉禽、蛋禽、奶牛生产基地建设,“十二五”期末全市主要畜禽产品自给率达到75%以上。增加生猪活体储备,以现有规模生猪养殖场为基础,建设1万头以上规模的市级生猪基地(场)35家,确保40万头生猪的应急供应能力;建设3万只以上规模的市级肉禽基地(场)30家,确保80万只肉禽的应急供应能力;建设2万羽以上规模的市级蛋禽生产基地20家,确保存栏20万羽产蛋禽、年产3000吨禽蛋的应急供应能力;建设600头以上规模的市级奶牛养殖基地7家,确保存栏6000头奶牛、年产奶1.9万吨的基本供应能力;不断提高生猪和奶牛的生产储备能力。

  3.水产品。以保障常规鱼供应、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为重点,“十二五”期末全市主要水产品自给率达到75%以上。开展标准化生态型池塘改造建设,提高养殖生产能力和养殖效益。建设500亩以上的市级大宗水产品(鱼、虾、鳖、蟹)规模化养殖基地40个,改造建设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池塘20000亩,确保年产2万吨大宗水产品的基本供应能力。实施主要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程,切实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十二五”期间,总放流鱼苗达到5000万尾,大幅增加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

  4.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培育一批“菜篮子”骨干经营企业,完善市场供应保障制度。“十二五”期末,全市基本建成以蔬菜、生猪、水产、家禽、禽蛋等“菜篮子”主要产品为重点,以本地生产和外埠货源集聚为依托,以功能比较完善的专业批发市场为枢纽,以遍布城区的超市、农贸市场和规范连锁门店为基础的市场供应网络体系,为市民提供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安全的“菜篮子”产品。

  (四)基地布局。

  1.蔬菜生产基地。一是扩大叶菜生产功能区。在市区现有5000亩市级叶菜生产功能区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城市叶菜供应的要求,在市区规划新建连片100亩以上的市级叶菜生产功能区3000亩,五县(市)城关镇、中心镇周边新建2000亩叶菜生产功能区。二是提升高山蔬菜生产水平。按照调剂补淡的要求,在五县(市)选择海拔400米以上、区域性连片200亩以上的山区、半山区,规划新建高山蔬菜基地15000亩。三是发展常年性蔬菜基地。重点选择杭州城郊、五县(市)城关镇及其中心镇周边地区,每年建设500亩以上的市级规模化蔬菜产业基地10个左右。四是发展食用菌产业基地。在食用菌重点产区,每年新发展规模化产业基地10个左右。五是培育森林蔬菜生产基地。在雷竹笋集中产区,每年建设500亩以上规模的笋竹基地10个左右。

  2.畜禽生产基地。生猪基地建设以萧山区为重点;快速型肉禽基地建设以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市等地为主,优质放养型肉禽基地建设以余杭区、富阳市、桐庐县、临安市、淳安县等地为主;蛋鸡基地建设以建德市为主,蛋鸭基地建设以余杭区为主;奶牛基地建设以杭州近郊为主。

  3.渔业生产基地。以抓好鱼、虾、鳖、蟹等大宗水产品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保障和提高大宗水产品生产能力和养殖效益。立足现有的产业基础,在集中产区每年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的规模化养殖基地8个,改造建设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池塘4000亩。

  三、建设重点

  (五)改善设施条件,提升生产供给能力。

  以改善基础条件、配套生产设施、提高装备水平为重点,加强基地建设。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是大棚温室(菇房)及其配套设施、喷滴灌和微蓄微灌设施、检测和冷藏设备、小型农机具、农田基础设施配备等;畜禽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是饲喂、育种、防疫、防暑降温、消毒、废弃物综合利用、视频监控等设施配备;渔业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是鱼塘清淤改造、水电配套基础设施和新型高效增氧、自动投饵、水质检测监控及其辅助配套设施配备。通过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增强基地抗灾减灾、恢复生产和保障供应的能力。

  (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菜篮子”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规范的生产档案,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二是全面推行“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销地有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产销衔接配套机制,建立“信息可得、身份可查、风险可控”的全方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是严格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实现区域性及规模基地检测室、检测设备和人员配备全覆盖。四是强化品牌建设,引导“菜篮子”基地建设主体创建企业品牌,打造质量稳定、市场知名度高的“绿色”品牌,着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七)培育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

  积极培育新型“菜篮子”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集中,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投身“菜篮子”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菜篮子”生产。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全程统一服务,鼓励工商企业尤其是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开展产销对接,在实现产销一体化的同时,实现农产品的高效流通和农民增收。

  (八)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基地生产水平。

  支持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在“菜篮子”生产基地建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区,开展良种良法的研究和示范工作。扶持建设一批以育苗(秧)中心为重点的种子种苗基地,充分发挥现有“菜篮子”基地的优势,不断拓展提升,带动基地区域集聚发展。加快优良品种、节水灌溉、设施种养、生态循环、气象自动测控报警等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广步伐。推进农作制度创新,大力推广立体、循环、轮作等高产、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依托门户网站资源,建立集产销、农技、气象等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工作站,大力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努力提高生产者技能和技术到位率,不断提升“菜篮子”基地生产水平。

  (九)完善流通体系,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不断完善“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网络体系。加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交易枢纽作用,规范市场管理,强化市场功能。重点突出蔬菜、猪肉、水产、家禽、禽蛋等五种“菜篮子”主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保障。继续实施超市(生鲜)、农贸市场和“菜篮子”连锁门店的规范、改造、提升工程。注重完善市场检测、交易设施和配送中心等“菜篮子”商品流通设施设备,进一步理顺“菜篮子”商品物流链条,减少流通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确保市场供应。

  (十)加强产销衔接,确保流通便捷畅通。

  确定一批“菜篮子”重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联系点,互通信息,把握产销趋势。密切产地与销售地、生产与营销企业间的有机衔接,开展多种形式的农商对接,鼓励“菜篮子”基地面向城区农贸市场、超市、社区、单位和消费者开展各种形式的直供直销和微利平价销售,维护市场稳定。发挥物流中心调节功能,做好本地菜上市和外埠蔬菜跨省际运销工作。引导批发市场组织信誉好、调运菜源能力强的贩运大户实施运销,稳定运销关系,加强与主产区的产销衔接,建立反应灵敏的产销对接和运销链接网络,拓展进货渠道,增加进货数量,提高市场蔬菜有效供给能力。

  (十一)完善应急预案,平抑价格异常波动。

  建立“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和骨干营销企业信息监测网络,搭建产销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菜篮子”主要商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科学预判市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菜篮子”商品产销和供求情况。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对市场异常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不断完善并调整《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鼓励“菜篮子”商品实施有效调运。

  (十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调节功能。

  不断创新机制,强化“菜篮子”工程应急生产和市场调节功能。一是建立应急生产和上市机制。对确定的“菜篮子”基地,由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建设主体签订责任书,明确基地应急生产、应急上市和落实淡季、灾后生产计划的义务。在灾期和淡季等“菜篮子”产品供应紧张时期,应迅速组织应急生产和应急上市,基地“菜篮子”产品应首先满足杭州本地市场供应。二是建立生产储备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和生产主体相衔接的“菜篮子”鲜活产品储备制度,以速生叶菜和生猪为重点,按照保障杭州主城区重点“菜篮子”产品基本供应的要求,落实“藏菜于棚”、“储猪于场”、“存鱼在塘”计划。建立叶菜种子储备制度,年储备4000公斤速生叶菜种子,确保灾期、淡季市级叶菜生产功能区应急生产的种子需求。三是建立流通储备机制。确定一批“菜篮子”商品经营骨干企业,签订保供协议,保障市场供应。完善猪肉储备制度,确保储备7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随时做好储备活体生猪的调运和冷冻猪肉的动用工作。建立大宗蔬菜的经营周转储备制度,根据蔬菜产销季节及气候特点,在淡季、灾期保持市区青菜、大白菜、包心菜、冬瓜、萝卜等大宗蔬菜日均300-400吨的经营周转储备能力,确保大宗蔬菜供应量充足,满足市场的消费需求。四是建立价格调剂和补偿机制。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应急上市、灾后救济、淡旺季价格调剂以及流通环节应急保供购销倒挂补偿机制,稳定市场价格。
四、保障措施

  (十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菜篮子”工程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民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把“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区、县(市)要相应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十四)加强考核,落实工作任务。

  将“菜篮子”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发改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基地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菜篮子”基地建设、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等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森林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基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贸易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做好“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加强对“菜篮子”基地中耕地的保护;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菜篮子”直供直销运输车辆的通行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管理;市农科院负责“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及当事人依法实施问责。建立健全产销信息互通发布机制,农业、贸易、工商、物价、气象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对“菜篮子”重点产品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

  (十五)依法管理,确保基地稳定。

  “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要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有关规划相衔接,与杭州市“十二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相对接,使基地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持续稳定。对确定并建成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基地,要列入重点保护区依法予以严格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对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确需征收“菜篮子”基地的,必须做到“先补后征”。在核定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新建基地所需资金,确保“菜篮子”基地的稳定。

  (十六)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十二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同时,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资机制,鼓励工商资本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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