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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歌手中林芽依、马来西亚歌手TEOH WEN YI、新加坡歌手TEO JIELING等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11 生效日期: 2011-04-11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2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星海演艺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teo jieling等一行3人、日本歌手中林芽依、马来西亚歌手teoh wen yi,于2011年5月11日至15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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