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参加“十一五”环保成就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7 生效日期: 2011-04-27
发布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文号: 鄂环办[2011]10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展示“十一五”环境保护成果与经验,展示环境保护致力于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历史性转变、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光辉历程,树立环保事业良好形象,环境保护部拟于6月7日--10 日在北京举办“十一五”环保成就展。成就展分综合展区和地方展区两部分,综合展区从国家层面全面反映“十一五”环保工作和成就,地方展区反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保工作和成就。届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省市领导将莅临展区现场参观指导。

  

  为做好此次展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图片是“十一五”环保成就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报送的图片内容主要包括:

  

  1.突出反映各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历史性转变、完成减排目标和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内容;尽量体现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的深刻变化,突出体现历史进程感;尽量找到新角度、新视野、新领域,找到环境保护应对新的环境问题时的新思路、新探索、新举措。

  

  2.图片要有独特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有区域或领域特色,照顾到环保工作的各个层面和环节,贴近基层,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切记呆板,减少会议图片以及领导同志出现的频次。

  

  二、报送要求

  

  1.每幅图片要求带50字的文字说明。每幅图片均请注明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活动的内容等。

  

  2.规格要求:以数码照片为主,jpg格式即可,图像要完整清晰,大小不低于2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三、注意事项

  

  1.截止日期:2011年5月7日

  

  2.联系方式:

  

  解 东:(027)87167516

  

  余桃晶:(027)87167360

  

  邮 箱:zhbhbjzz3@163.com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