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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重点督查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1 生效日期: 2011-05-11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办函[2011]2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2月18日至28日,省政府派出督查组对24个县(市、区)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督查县(市、区)工作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24个县(市、区)项目实施进展很不均衡。广州市番禺区、中山市坦洲镇、佛山市三水区、顺德区、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梅州市梅县、阳江市阳东县、茂名市电白县、湛江廉江市等10个县(市、区)2010年规划项目开工率达100%,其余的县(市、区)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珠江三角洲地区资金到位率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普遍存在缺口。大部分工程项目能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已开工项目基本能按新的抗震和综合防灾要求开展报建、勘察、设计、图审和施工,按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作制度。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督导和检查工程实施情况。除个别县(市、区)自查工作不到位、存在虚报现象外,多数地区能按要求开展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检查验收,自查情况较好。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工程实施进度缓慢。本次督查的24个县(市、区)中,有14个县(市、区)的规划项目未能按期全部开工。其中,韶关市翁源县、江门台山市等6个县(市、区)开工率为60-90%,梅州市丰顺县、珠海市香洲区开工率分别仅为33%和17%。

  

  (二)部分地区工程资金缺口大。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工程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阳江市阳东县到位资金7371.96万元,到位率为62%;梅州市丰顺县到位资金1900万元,到位率为32%;云浮罗定市到位资金1419万元,到位率仅为27.56%。茂名市大部分项目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开工,拖欠工程款现象较为普遍,且债务往往由学校负担,存在较大的债务隐患。湛江市市本级对县级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部分县(市、区)资金缺口大,很多工程开工后因资金不到位被迫停工。汕头市潮阳区、汕尾陆丰市主要依靠学校自筹和社会捐助资金,部分项目因缺少资金无法开工建设。

  

  (三)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隐患。

  

  一是原有校舍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加固要求。梅州市丰顺县、梅县、茂名市电白县、汕头市潮阳区、汕尾陆丰市等地区的原有校舍加固工程仅进行防水补漏、电路改造和外墙装修等简单维修,未按规定对楼房结构进行加固。二是个别新建项目没有执行国家新规范和标准。如茂名市电白县部分重建项目建筑抗震设计标准低于国家规范要求。三是个别地区仍然使用d级危房。丰顺县汤西镇汤西中学教学楼,经鉴定为d级危房,但一直未按要求拆除,也未按要求围闭,学生上课还需通过危房后进入新教学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汕头市潮阳区、汕尾陆丰市部分工程项目(主要是社会捐资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清远市清城区、韶关市翁源县等部分地区为赶进度,在未落实工程监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潮州市饶平县的4个改造项目,没有签订监理合同,现场监理缺位,重建项目没有施工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梅州市丰顺县八乡山中学在建的宿舍楼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五)部分地区工程实施与原有规划不相符。

  

  梅州市丰顺县原规划的汤西中学、丰良中学、沙田中心小学3个项目不存在,上八乡学校项目的建设规模、层数、开工日期、投资规模等均与原规划不相符。

  

  (六)民办学校校舍安全改造项目推进困难。

  

  广州市民办学校改造项目建设进程总体滞后。深圳市光明新区民办学校改造资金由投资方负责,尽管该区已对10所民办学校前期的排查鉴定经费给予补助,但民办学校筹集改造资金仍存在一定困难,建设进度整体滞后于公办学校。珠海、中山市纳入2010年规划的民办学校改造工程也因资金、校舍产权等原因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级以上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落实工作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资金保障不力、办理报建难等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审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优先用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所需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实施。各地要建立“倒逼机制”,实行工期倒排制度,将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定期督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四)进一步做实排查鉴定和工程规划。各地要认真复查排查鉴定结果和工程规划,排查鉴定不符合要求的,要按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工程规划不实的,要认真整改完善,确保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纳入2011年建设规划。

  

  (五)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各地要把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摆在首位,强化监督检查机制,狠抓质量和安全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停用并拆除d级危房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

  

  (六)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工程进度。各地要进一步督促和指导民办学校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省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处理,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开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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