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征集201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2011)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30 生效日期: 2011-05-30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川经信办农加[2011]42号
  各市(州)经信委: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征集201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310号)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方可申报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申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申报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在我省具有代表性,突出我省地方特色食品及传统食品的项目将优先列入计划。

  (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只接受强制性标准,不接受推荐性标准。

  二、申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所规定的需要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相关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要结合本监管领域或本行业的实际,充分发挥生产、教学、科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选项、申报工作。

  (二)对报送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强制执行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充分征求所涉及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四、报送材料和时限

  申请立项的单位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1)的格式提出拟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交我委农产品加工处。

  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610015

  联系人:彭安

  电话:86267068

  电子邮箱:pengan74@163.com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四川省食品安全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执行时间:

  

  

  

   四川省卫生厅

  二○年  月  日

   
标准名称(中文)标准名称(英文)

项目类型
制定 修订(被修订标准号)
标准类别
产品标准 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基础标准 检验方法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学历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一、 标准立项必要性及目的意义

二、适用范围和主要制(修)订内容(说明所涉及的产品种类)
三、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四、国外标准情况简要说明(包括拟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

五、基本思路、计划和保障措施(包括拟制(修)订标准的思路、技术力量、计划时间、经费等)
六、与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调的情况及意见




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强制实施建议(包括强制实施范围、实施风险评估、标准实施后预期效果)












  

  
八、主要起草人员
姓名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项目分工
标准化工作经历
联系电话






































































注:标准化工作经历应填写其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及审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九、负责起草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立项编号

项目实施时间



  

  注: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内容多可另附页说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