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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10 生效日期: 2011-06-10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11]54号
  开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审查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请示》(开县府土〔2010〕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开县是重庆市主要的粮食、柑橘等农产品生产基地、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库区“金三角”特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生态环境脆弱,宜农后备资源不足,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移民安稳致富难度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协调生态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00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785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330公顷。适度增加园地规模,优化园地结构,稳步扩大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保护城乡非建设用地空间,以生态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一区三轴一圈层”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适度增加城镇用地面积;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重点保障万达高速公路、鲤鱼塘水库工程、汉丰湖湿地生态公园等重大工程用地和风景名胜设施的用地需求。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620公顷以内。

  

  五、重点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加强汉丰湖周围山体的植被保护和恢复工程建设以及汉丰湖沿淹没线以上的库岸生态防护林带工程建设,加强对鲤鱼塘水库及周围山体的保护以及澎溪河湿地的保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城镇建设发展区,要以内涵挖潜为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保护城镇生态绿色空间,严禁随意改变城镇生态用地用途。城郊工矿拓展区,要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适度增加城镇用地规模,结合移民生态创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拓展城镇空间;结合高效生态农业开发园的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的建设与保护。现代农业发展区,要加大现有耕地保护力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打造现代化农业集群,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和生态功能。生态旅游保护区,要充分发挥和合理利用区域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加强生态用地的保护,充分发挥雪宝山、大进百里大峡谷、天水瀑布等自然资源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打造复合型森林生态旅游景区。

  

  七、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八、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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