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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长乐地块规划支路四(香积寺路―七号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7-14 生效日期: 2011-07-14
发布部门: 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发改投资[2011]465号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你局拱发改[2011]147号(中心项目编码:b-s10201158145)文悉。现将长乐地块规划支路四(香积寺路-七号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乐地块规划支路四(香积寺路-七号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道路长约396米,路宽10米,为城市支路。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拱墅区大关单元长乐地块,道路西北起香积寺路,东南至规划七号路,总用地面积约396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918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为:110311510375。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包括节能分析专篇)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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