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药品“减肥健身胶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9 生效日期: 2003-09-09
发布部门: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药打函[2003]335号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收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药监稽(2003)168号”文件,称标示为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减肥健身胶囊”为假药,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为假冒企业。浙江省内原有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并曾经生产过中药保健药品“减肥健身胶囊”(批准文号为浙卫药健字(1996)第1131号),但自1992年后未再生产,该文号也于2001年被撤消。目前出现的标示为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ZZ-2810-浙卫药准字(1996)第1131号的“可心减肥健身胶囊”、“粉佳人减肥健身胶囊”均为假药。请各市局对本辖区内注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品立即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局打假办。 
  附件:浙药监稽(2003)168号文件(略) 
 
 
二○○三年九月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