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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02 生效日期: 2012-03-02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质[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我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宣传周活动统一安排在3月中下旬举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的启始时间。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

  三、活动目的

  围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指导服务,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把法律法规宣传到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迅速掀起农资打假保春耕的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要借助此次宣传周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二)认真组织现场咨询培训活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到农村基层举办现场咨询活动,以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指导农民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传授农资识假辩假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三)扎实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

  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依法曝光一批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形成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高压态势。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

  (四)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宣传周期间,要充分发挥各地“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功能作用,依法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并给予有效应答,真正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已查处案件开展回访工作。

  (五)及时总结宣传周进展成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各省(区、市)要全面总结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并请于3月3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表(见附件)、相关图片资料等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78 传真:010-59193157电子邮箱:nybdjb@ agri.gov.cn

  

  附件:201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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