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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8 生效日期: 2003-04-28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经管局(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了坚决打胜防治非典型肺炎战疫攻坚战,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建立责任制。各地、各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当前春耕大忙季节的实际,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积极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主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坚决防止非典型肺炎向广大农村地区扩散。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会议和通知精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和健全防“非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防治“非典”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省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陈柏槐为组长,分管科教、机关党委的厅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科教处、党办、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昼夜值班,严防死守。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治知识。各地各单位要将《非典型肺炎常识问题的解答》等相关资料印发到每个职工家庭。要通过墙报专栏,向广大职工介绍非典型肺炎常识、常用消毒方法、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综合性预防措施、防治药方和疫情处理电话。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恐慌心理,做到防治工作有序进行。各地要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向广大农民介绍预防知识,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多、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结合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宣传预防非典型肺炎知识,并引导农民科学防治。 
  三、采取得力措施,做好预防工作。一是严格控制举办大型活动。为防止交叉感染,近段时间暂停召开所有全省性农业会议和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各地各单位报告工作,一律采用电话、信件和传真等方式进行。二是加强疫区来往人员的登记和隔离工作。对近期内从重点疫区返鄂的人员,要组织进行登记、重点排查、隔离观察。省厅对近期从疫区返汉的四名干部和家属,已实行了隔离观察。三是加强对办公楼、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经常性消毒工作。及时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发放预防药物,做到不漏一户一人。省厅从4月20日开始,对办公楼、宿舍区及其他公共场所坚持每日集中消毒,并向每个干部职工发放口罩、预防药物和家庭消毒药片。四是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如发现疑似病人,要强制采取紧急措施,立即就医,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五是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五一”节期间,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突出重点,搞好环境卫生。各地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搞好卫生大扫除,大范围地进行清洁消毒,清理楼道等卫生死角。六是保证“非典”防治经费,确保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厅计财处要确保厅机关防治经费需要。 
  四、加强政务值班,确保政令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政务值班工作,安排落实专人,领导带班,及时反馈情况,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厅党组研究,厅机关在做好政务值班的同时,抽调办公室、人事处、科教处、党办、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负责人,设立专门办公室,设立专线(027-8787466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门负责非典型肺炎防治的有关工作。 
  五、协调配合,搞好行业指导。全省各地要在春耕大忙季节期间,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外出的农民工家庭搞好春耕春播,让其安心在外务工,劝阻在疫区的农民工近期不要返乡,以确保非典型肺炎疫情不在我省农村蔓延。切实搞好外出就业农民工的预防工作,利用对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的机会,讲授非典型肺炎预防知识,增强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防止出现因流动就业感染疫病。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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