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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吨/年技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30 生效日期: 2000-04-30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0]4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吨/年技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长贵(副省长) 
  副组长: 
  张建华(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轻纺厅厅长) 
  李 平(省经贸委主任) 
  成 员: 
  罗庆元(省经贸委副主任) 
  何文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光荣(省建设厅副厅长) 
  赵维娜(省轻纺厅副厅长) 
  邱志雄(省国土厅副厅长) 
  刘毓文(省国税局副局长) 
  胡乐其(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贺土成(省环保局副局长) 
  唐斯庆(省电力局副局长) 
  程孟仁(遵义市副市长) 
  刘 明(遵义市政府副秘书长、遵义市经贸委主任) 
  汪启江(遵义市消防支队队长) 
  胡洪亮(仁怀市副市长) 
  季克良(茅台集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轻纺厅,赵维娜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尚云(省经贸委处长)、龙超亚(省轻纺厅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为省人民政府临时机构,技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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