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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确定“184”号为邮政编码电话查询台特服号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2-12 生效日期: 1992-02-12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
发布文号:
  为了进一步促进邮政编码的宣传推广工作,方便群众,提高邮政编码正确书写率,部决定“184”为全国统一的邮政编码电话查询台特服号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局应以积极的态度,根据本局具体业务、技术情况,确定省内各局建立开通“184”邮政编码查询台的时间。凡程控局要尽快开通,机电制局应逐步创造条件开通。当前要首先抓好各省会局已有的查询台的改号开通,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查询台中的邮政编码资料的维护更新工作应由省局邮政主管处负责。对省会局查询台的设置地点,管理归属,使用维护及有关费用等涉及邮政、电信两局间的问题,省局应负责协调、拍板解决确定,避免相互扯皮,久拖不决。 
  三、省会市局的查询台的技术制式、编码资料库等,除因改用“184”特服号码引起的变动外,其余仍执行现行规定。 
  四、用户使用“184”应按市话资费标准计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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