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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编制的黑龙江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17 生效日期: 2003-01-1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3]2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计委编制的《黑龙江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建设规划》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年度规划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黑龙江省2002年至2010年工代赈建设规划 
 
  为加快我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抓住国家对贫困地区加大投资力度的契机,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计办地区[2002]7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2年至2010年)》和《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2年至2010年)》,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坚持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状况,努力开创扶贫以工代赈工作的新局面,使贫困人口由解决温饱向实现小康迈进。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科学合理地开发当地资源,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尽快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二是坚持综合开发,全面发展。把扶贫以工代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把扶贫以工代赈建设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与提高人口素质结合起来,促进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自强不息,不等不靠,在国家“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造血”机能。五是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在积极发挥政府在以工代赈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加大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合力。 
  (三)奋斗目标。尽快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消除绝对贫困。力争使373万贫困人口和3052个贫困村到2010年全部脱贫。具体分两步走:到2005年,153万绝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元(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以上,220万相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600元以上,1500个贫困村脱贫;到2010年,现有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小康目标,贫困村全部脱贫。 
  二、建设重点及内容 
  (一)工作重点。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把西部风沙、盐碱、干旱区,东部低洼易涝区和嫩江、松风江沿岸洪涝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7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区域,集中扶持,对重点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战略。其它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主要由其所在行署、市、县政府负责扶持,国家和省给予少量且必要的支持。 
  (二)总体布局。全省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围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开发绿色和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品质。重点加强我省西部地区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和草场建设;中东部地区主要加强县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和饮灌结合工程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全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规划主要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乡村道路工程、草原建设工程等5个方面(详见黑龙江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建设规划表)(略)。 
  1.农田水利工程。投入资金949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73000万元。重点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灌区、涝区进行综合治理,对抗旱水源工程加以扶持,共对37个灌区、15个涝区进行综合治理,打抗旱水源井9677眼,增加灌溉面积20万公顷,经过整治,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沟沟相通,路路相连,水、路、田、林、牧综合配套。 
  2.人畜饮水工程。投入资金520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40000万元。逐步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存条件,重点在贫困地区的地方病、碘缺乏症、高氟地区打人畜饮水井3408眼,解决189万人、90万大牲畜饮水问题。 
  3.小流域治理工程。投入资金208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6000万元。实行工程、生物、农艺等相结合的措施,小流域治理面积7.25万公顷,加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面积。 
  4.乡村道路工程。投入资金1170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90000万元。对阻碍经济发展的断头路、水毁桥等进行改造,对重要交通要道提高路面标准,彻底改变老百姓行路难问题,共修建道路187条,3944公里修建桥324座,5856.9米,涵1671道,项目实施后,基本解决阻碍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 
  5.草场改良工程。投入资金351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6000万元。采取人工种草、浅翻轻耙、围栏封育等办法,改良草场24.67万公顷。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全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总投资457340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3518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70360万元,地市财政配套资金17590万元,县(市)财政配套资金17590万元。 
  其中:按县份划分:延寿县19500万元、泰来县19500万元、甘南县19500万元、拜泉县26000万元、桦南县19500万元、桦川县26000万元、汤原县26000万元、同江市18200万元、抚远县18200万元、绥滨县26000万元、饶河县26000万元、兰西县29900万元、林甸县19500万元、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4700万元;非重点县的重点村:哈尔滨市23660万元、齐齐哈尔市28860万元、牡丹江市7020万元、佳木斯市3120万元、大庆市12220万元、鸡西市3640万元、双鸭山市6240万元、伊春市2080万元、七台河市3120万元、鹤岗市1300万元、黑河市10400万元、绥化市35620万元、大兴安岭地区1560万元。 
  按行业划分:农田水利工程9490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52000万元、小流域治理工程20800万元、乡村道路工程117000万元、草场改良工程35100万元。 
  四、预期效益 
  全省2002年至2010年以工代赈规划项目全部实施后,可使全省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全面完善起来,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并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经济效益。2005年全省贫困地区农业总产值达到190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650万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700元;2010年全省贫困地区农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粮食产量达到800万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450元,广大农民全部脱困,走上富裕之路。 
  (二)社会效益。农村经济发展可大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文明程度,改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并将推进和带动社会各业的发展。 
  (三)生态效益。产业结构合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生态经济潜力,保障资源的可持续作用,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形成以绿色产业为主体的农业经济体系,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良的文明之路。 
  五、政策与措施 
  (一)把扶贫以工代赈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新阶段扶贫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扶贫以工代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总体要求,层层落实扶贫以工代赈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和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扶贫以工代赈政策,落实地市本级财政扶贫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审定并监督各县(市)重点村扶贫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总结各县(市)扶贫以工代赈的典型经验。重点县(市)和贫困人口较多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扶贫以工代赈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扶贫以工代赈工作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扶贫以工代赈工作任务和目标要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务求使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各地市、县(市)要加强扶贫以工代赈机构和队伍建设,以适应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二)科学制定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乡(镇)、村都要按照《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2年至2010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地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规划,要实事求是,统筹考虑,综合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搞好评估和论证,确保规划科学可行。要分年组织实施,并作为落实扶贫以工代赈任务、申请立项、投入资金和检查、验收、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努力增加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增加对我省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入。省及地方财政每年配套投入的以工代赈资金要达到国家投给我省的以工代赈资金总额的30%,其中,省财政配套20%。地市和县(市)财政备配套5%,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很虚列配套资金,确保匹配部分按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扶贫以工代赈资金与项目的管理。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投放的原则,以工代赈资金及配套资金和项目的年度计划在国家政策没有大的调整、未遇特大自然灾害情况下,原则上要从本建设规划中筛选项目和编制计划,并要使项目进乡到村,受益到村到户。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重点扶持重点县(市)、乡(镇)、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设立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实行财务核算制度。 
  (五)坚持扶贫以工代赈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切实加大贫困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结构性致贫是我省贫困地区贫困的根本原因。加速结构调整,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和收入结构单一的问题,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必须把扶贫以工代赈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扶贫以工代赈加快结构调整,通过结构调整巩固以工代赈的扶贫成果。 
  1.要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确定和规划好主导产业,使结构调整调出优势,调出特色,调出效益,调出竞争力。努力做到粮、经、词三元结构与资源配置有机结合,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2.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是我省农业最具竞争力的产业,是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最有效的途径。重点县(市)、重点村要突出发展畜牧业,尽快抱畜牧业建设成为贫困地区的主导产业,要坚持走粮牧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工代赈要以发展奶牛、肉牛、生猪、羊、鹅和特种养殖为重点,加强草场改良、青贮饲料种植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畜牧业创造有利条件。“十五”期末,重点县(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贫困地区农民畜牧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 
  3.加快开发绿色和特色产业。全省贫困地区大多开发比较晚、工业企业少、人口密度小、环境污染轻,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具有独特优势。重点县(市)要把绿色食品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一个重点,加快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绿色食品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延伸。要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各地原有基础较好的一些特色产业、产品,要提档升级,扩大产业规模。 
  4.全面优化农产品品质。要强化品质意识,充分认识加快提高农产品品质的极端重要性。加快推广农畜优良品种,推广模式化栽培和规范化种养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水平和农产品品质,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坚持富民与富县相结合,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贫困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是缺少立县立乡的主导产业,缺少牵动主导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富民与富县的出路在于选准主导产业,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行产业化经营。重点县(市)要把自己的优势主导产业筛选出来,重点培植。依托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依靠龙头企业,牵动主导产业壮大。贫困地区必须以更宽松的环境、更优良的服务,吸引国内外的企业和资本进入,靠引进龙头企业牵动发展。对本地确有前途的龙头企业,要大力扶持,使其尽快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龙头。“十五”期末,每个重点县(市)都要建成或依托2—3个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牵动能力大的龙头企业,使参与产业化经营的贫困农户达到70%以上。通过龙头企业的牵动,提升产业层次,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稳定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同时,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中介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培植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把更多的农户纳入产业化经营轨道。 
  (七)坚持就地开发扶贫与转移脱贫相结合,加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步伐。组织和扩大劳务输出,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和增收空间,还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促进贫困地区观念更新和文化、经济、技术、信息交流。重点县要重视劳务输出,积极组织和引导贫困地区劳动力有序流动。要利用农民职业技术学校等多种形式加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和增收能力。要注意发挥能人和专业大户作用,带领更多的贫困地区劳动力参与异地开发服务。要建立劳务中介组织,依法维护外出农民的合法权益。对自然资源极度匮乏、生态环境极度恶劣、不具备生存条件的地方,在群众自愿基础上,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移民搬迁,彻底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 
  (八)坚持扶贫以工代赈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结合,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恶劣,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低,是我省相当一部分贫困地区致贫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巩固脱贫成果,避免重新返贫。 
  1.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抓住国家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争取在贫困地区的主要江河修建骨干控制性工程,提高对水资源的控制能力,努力解决贫困地区洪涝和旱灾频发的问题。中、西部干旱贫困地区要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集中力量修建水库和塘坝,大打人畜饮水井、饮灌结合并,增加抗旱水源,积极发展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尽快解决农业抗旱和人畜饮水问题;东部易涝区要加快涝区配套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防洪除涝能力。“十五”期末,力争贫困人口人均有2亩水浇地,解除温饱之忧,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 
  2.加强耕地基础建设。贫困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既不抗旱,也不抗涝,更无力提高产出能力,因此,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改革耕作制度,活化耕层,培肥地力,多积多造有机肥,扩大秸秆还田和绿肥面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十五”期末,每个扶贫开发重点村要建立起以深松为主体,松、翻、耙、旋相结合的土壤耕作制度,打破犁底层,建设土壤水库。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恶化是贫困地区难以脱贫致富的重要障碍。扶贫以工代赈必须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要切实加强对贫困地区林地、草原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坚决制止乱垦滥伐,加快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步伐,恢复生态环境。到2005年,全省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要达到22万公顷,到2010年,贫困地区凡符合还林、还草条件的耕地全部退还。实行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快小流域的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到2005年,贫困地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要达到1.5万公顷。西部风沙区要加快防风固沙步伐,遏制土壤的沙化和退化,实现绿进沙退。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建设绿色屏障,为贫困地区营造良好环境。 
  4.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以提高单产、优化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出发点,制定具体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通过实施科技承包等措施,确保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到户,收到实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要与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确保项目开发的成功率。 
 
 
省计委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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