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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9 生效日期: 2004-03-09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办发〔200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研究院: 
  为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研修项目”)的实施工作,我局定于3月中旬召开“研修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4年3月18日,上午9:30—10: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我局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会场。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局领导、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研修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代表、学员代表,部分新闻媒体记者。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专家代表、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全体学员,其他参加人员由各地酌定。中国中医研究院有关人员在北京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注意事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布置、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 
  (二)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协调、沟通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联络人员手机号传真至我局科技教育司。 
  (三)会议当天应有一名技术人员在场负责设备调试工作,会议开始前1小时开机做最后调试。 
  (四)会议期间,会场必须保持静音(即关闭所有话筒)。 
  五、联 系 人:周景玉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063322转6701 
  传 真:010—6593067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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