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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1年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合格县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15 生效日期: 2002-01-15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政发[2002]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2001年,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在2000年基本实现“三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区上下齐心协力,继续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合格县活动,使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经验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命名乌鲁木齐县、托克逊县、哈密市、巴里坤县、伊吾县、木垒县、伊宁市、新源县、特克斯县、塔城市、额敏县、和丰县、福海县、温泉县、和静县、和硕县、阿克苏市、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阿瓦提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疏附县、疏勒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伽师县、巴楚县、和田县、洛浦县、于田县、民丰县36个县(市)为2001年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乌什县为2001年计划生育“三为主”合格县。 
  截止2001年底已有吐鲁番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七个地州所辖县(市)全部通过“三为主”先进县验收。 
  希望先进县(市)、合格县(市)巩固成绩,继续努力,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服务,把建立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相统一的工作机制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使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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