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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批准发布《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等四项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12-19 生效日期: 1993-07-01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技字[199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劳动部门: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等四项劳动和劳动安全强制性行业标准,业经审查、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其名称和代号是: 
  1.《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LD38—92 
  2.《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39—92 
  3.《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技术条件》LD40—92 
  4.《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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