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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等十一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本市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16 生效日期: 2002-05-16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2]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规划局、市测管办、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外经贸委、上海海关、市政府外办、市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整顿和规范本市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上海市关于整顿和规范本市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对地图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地图更新的周期日益缩短,地图产品由原先几个纸质向多品种、多形式发展;地图在宣传资料、广告、书刊插页、工艺品等方面的应用也越来越多。但是,地图市场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损害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和版图完整,带有严重政治性错误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一些地图产品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和台湾岛,错绘国界线甚至将台湾省表示为国家;一些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侵权盗版,非法编制出版地图;一些单位使用未经审查的、带有严重错误的进口地图产品。这些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地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干扰了正常的地图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我国的形象。在本市地图市场,这类问题也时有发生。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编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促进地图市场的有序发展,现就整顿和规范本市地图市场秩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一)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要求,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二)基本目标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中,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和地图图形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具体内容和措施 
  (一)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 
  测绘、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质量技监、外经贸等部门加强对地图生产经营单位和地图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不同类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范围出版地图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盗版的地图产品,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营者以通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等的处理;对生产假冒伪劣和粗制滥造的地图产品,要查封其生产基地,并追究委印(委制)人的责任;对市场上销售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的地图,要当场没收,并给予处罚;对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地图产品,一律不得出版、销售或展示;对非法经营地图产品的交易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严肃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和地图图形的生产经营者 
  要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生产经营者,及时查处在各种媒体上错绘、漏绘国家版图的地图产品和公开销售属于国家秘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的单位、个人。要加强对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展览等涉及地图图形以及互联网上登载附有地图图形产品的管理。对在公共场所展示、使用和在网上登载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和附有地图图形产品,要责令立即撤换;对市场上销售存在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和附有地图图形的产品,要当场收缴。 
  (三)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 
  由测绘部门会同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加强对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尤其是加工贸易中涉及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督管理。对进口和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的地图产品,凡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送审。外经贸部门在审批地图产品的加工贸易业务时,要验证测绘部门的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并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作相应的注明。海关要对进出口地图产品实施重点查验,对进出口中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地图产品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严格地图市场的管理 
  未经市新闻出版局和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的出版单位,不得从事地图出版工作。要认真修改和完善现有地图产品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并搞好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和配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尽快制定规范地图产品市场秩序的法规、规章,切实把地图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要加强测绘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地图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品和互联网站等传媒手段,国家版图意识,开展地图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活动,让社会能更多地了解地图,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增强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象征的意识,使用合法、正确的地图产品。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在对外宣传资料或广告中不出现有差错的地图。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市规划局、市测管办、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外经贸委、上海海关、市政府外办、市保密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测管办,具体负责有关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 
  在今年6月底前,对本市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地图市场监管体系;7月至12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本市地图市场秩序的各项任务。 
  (三)检查验收 
  今年6月底和12月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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