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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开展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1 生效日期: 2003-09-01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人发[2003] 4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5月23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开展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16号]精神,现就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切实把选拔工作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重点培养一批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要求的高层次人才'的精神,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政府特殊津贴工作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实施,推荐人选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取得的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必须得到国内或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公认。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予推荐。 
  选拔对象是: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三、选拔条件 
  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发展我国科技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专家、学者。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l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公认。 
  7.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特殊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严掌握选拔条件,防止论资排辈,'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等不正之风,确保推荐人选的高水平、高素质。 
  五、严格选拔程序。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工作程序,要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在推荐人选工作中,认真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推荐人选经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后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届时, 自治区将召开专业技术人员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严格选拔数量。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数量国家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国家下达给自治区控制指标数为15名,各地、州、市、厅、局可推荐人数为1-2名。 
  七、实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公示制。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奖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在上报国家人事部前,将进行3-5天的公示。 
  八、推荐人选须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一份,填写《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见附件)要求用标准B4纸打印35份,获奖证书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主管人事部门公章。由于推荐选拔工作时间紧,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抓紧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务必于9月20日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未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关 锋 于 玲 
  联系电话:2805341 2806050 
  附件:200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略) 
 
 
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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