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发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1 生效日期: 2003-08-21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房地资修[2003]320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地集团,局属各单位: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3]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做好防台防汛和房屋排险抢险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修[2003]301号)要求,认真组织检查。市局将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单位在9月5日前,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市局修缮处。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