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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10-03 生效日期: 1990-10-03
发布部门: 新加坡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基础上,自一九九0年十月三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并为对方使馆履行公务提供便利。 
  一九九0年十月三日于纽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加坡共和国 
  外交部长 外交部长 
  钱其琛 黄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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