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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9 生效日期: 2004-03-09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于2004年3月9日(深府办〔2004〕30号)决定成立深圳市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卓钦锐 
  副组长:蒋尊玉、黄添元(市水务局) 
  成 员:赖育坤(市委组织部)、刘庆生(市委宣传部)、黄汉宏(市发展计划局)、李廷忠(市财政局)、王文君(市监察局)、陶长春(市审计局)、罗蒙(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梁小群(市建设局)、刘朝金(市交通局)、陈伟元(市环保局)、邓寿棠(市农林渔业局)、杨耕(市水务局)、曾汉良(宝安区人民政府)、钟新明(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杨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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