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药监安[2004]36号
北京康远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药品生产许可证验收申请收悉,我局以京药监安〔2003〕294号批复你公司筹建药品生产企业,经验收,你公司已基本具备《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办条件,同意核发你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1.企业名称:北京康远制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号主楼322(园区);
3.生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李家峪211号;
4.法定代表人:张士辉;
5.企业负责人:杨显辉;
6.生产范围:片剂、颗粒剂、散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
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许可证核发及品种注册有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药品GMP认证。
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