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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版权局关于建议政府工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2 生效日期: 2003-09-22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3]185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西安市版权局关于建议政府工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建议政府工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精神,为保护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入世后保护知识产权的庄严承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应率先垂范,带头使用有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正版软件。西安市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和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推进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意义重大。 
  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更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西安市正在全力推进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并确立软件产业的发展作为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因此,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不仅能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也必将极大地改善西安的整个投资环境,促进我市软件产业的更大发展。同时,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也将促进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有利于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利于更加强有力地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真正创造中国西安--西部最佳的典范。目前,国家机关各部门已完成了正版软件的更换。其它各省、市(主要是中心城市)的各级政府也都在大力推进此项工作,有的已经完成。 
  西安市版权局作为我市著作权管理的行政机关,积极推动我市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充分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局特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和著作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改善西安投资环境,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为积极有效地开展推动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可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成由市版权局、市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西安市政府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由市政府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先期对我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我市政府各部门正版软件的使用情况。编制预算,制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 
  四、 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在推动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过程中,可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政府各部门软件正版化。试点可在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财政局、公安局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窗口部门及条件较好的单位进行。试点工作可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始。在完成试点后,再用一至二年的时间,使我市政府各部门软件逐步正版化。 
  五、软件正版化的经费可采用财政负担一部分,各部门自筹一部分的办法解决。 完成软件正版化的单位对软件资产的管理要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轨道。 
  六、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应优先使用国产正版软件。 
  专此报告。 
 
 
西安市版权局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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