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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04年3月19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已将相应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在代办机构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日之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