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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关于未经市局批准获得支付征地安置补偿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1-15 生效日期: 1994-01-15
发布部门: 武汉市规划土地管理局
发布文号: 武规土征字[1994]001号
  近期发现有的建设单位在征地审批书未经征地主管部门审批之前,就私自将征地的各项补偿费付给村里,同时还发现个别村、乡存在不交款不盖章等不正常情况,都影响了城市建设的正常进行。为了加强征地管理,特重申,在未经市征地主管部门批准之前,各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各项安置补偿费。 
  武汉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生效时间为: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五日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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