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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05 生效日期: 2000-01-05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标[200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标准主编单位: 
  根据建设部《一九九三年建设部工业产品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建标[1993]318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为CJ/T95-2000。自2000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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