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23 生效日期: 2002-10-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房地资物[2002]0548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地集团、各物业管理公司、自管房单位 
  为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体健康、安全,针对目前部分居住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的状况,特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物业公司、自管房单位应履行对居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的职责,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必须做到: 
  1、每一个居住小区管理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对设施的运行、检修、管理情况记录在案。 
  2、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水泵房的门窗要完整,门锁坚固,不堆放杂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各类水箱必须加盖、加门、加锁;房屋顶层的上人洞要上锁,严禁无关人员上屋顶;屋顶水箱周围的杂物要清除;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3、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的完好使用。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修,尤其对直接涉及生活饮用水质量的部位,如水箱壁、进出水口、供水管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水污染。要保持设施及机房的环境清洁。 
  4、由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消毒人员每半年对各类水箱进行清洗、消毒,水箱、蓄水池清洗具体操作规程及清洗用药要按照市防疫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水箱清洗档案。 
  5、要有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 
  二、物业公司、自管房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对管理范围的小区进行一次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区县房地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管房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房地办事处应在今年国庆节前对区域内的居住小区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物业公司、管房单位管理达不到要求的,居民投诉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发现二次供水有涉及水质安全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002年10月23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