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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10月14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10月14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