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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03年锅炉检验师资格考核结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31 生效日期: 2003-10-31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锅函〔200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水平,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我局于2003年9月在北京对申报锅炉检验师资格考核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参加锅炉检验师资格考核人员共313人,合格247人(名单见附件)。检验师资格证将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要求,由我局统一制作颁发并寄至各地区,请及时转发并通知上述合格人员。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A517房间邮编:100013 
  联系人:裴永电话:010-84273482(直拨)或010-84275588转8098 
  传真:010-84273562电子信箱:peiyong@cabpvi.org 
  附件:获锅炉检验师资格人员名单(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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