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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关于进—步严格白酒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30 生效日期: 2003-09-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稽查大队、市质检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明发[2003]59号内部明电《关于进—步严格白酒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区县局要立即查清本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对无证生产白酒和获证后不再具备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按规定标准进行产品检验等),要依照有关法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提出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建议。 
  二、加大执法打假和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尤其要关注质量问题严重、产品数量多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白酒产品的违法行为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北京无小事,要把涉及人民利益的事,作为重要事情办好。确保国庆节期间不出现因食品质量问题,产生恶劣影响。对执法打假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立即报告市局。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的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严格白酒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9月28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山西文水县高车村部分企业生产假冒白酒的事件,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立即进行调查,严肃处理。为了严格白酒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查白酒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化白酒产品质量监督。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立即对已获取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要求,重新核查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吊销生产许可证。 
  二、坚持标准,严格审查,强化生产许可证发证管理。各省级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对正在申请取证的企业,一定要按照白酒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发证标准,严格审查条件和程序,确保发证质量,宁缺勿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颁发生产许可证。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一定要坚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通过审查的,一经发现,坚决撤销审查组长职务,取消审查组成员的审查资格,不得再从事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全国通报制度。 
  四、加大执法打假和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白酒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坚决捣毁生产窝点,不留死角。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此为戒,统一思想,举一反三,提高认识,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特别是国庆节日将至,在防止“非典”反弹的关键时期,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的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国家质检总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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