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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各区县人事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司(局)函《关于2003年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质检人函[2002]307号)精神,现就上海地区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棉花种植与加工、纺织、仪器仪表等,下同)中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一年;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四年;
(六)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2002年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者。
二、考试方法及考试范围
(一)理论考试
1、棉花质量检验基础知识闭卷(含维吾尔语试卷)笔试;
2、棉花质量检验专业知识闭卷(含维吾尔语试卷)笔试。
(二)实际操作考试
1、棉花品级检验;
2、棉花长度检验(手扯法);
3、棉纤维断裂比强度检验(斯特洛仪)。
考试范围详见《2002年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5月25日上午9:30-11:30棉花质量检验基础知识
5月25日下午14:00-16:00棉花质量检验专业知识
5月26日至31日棉花质量检验实际操作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2年12月16日至2003年1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上海市纤维检验所
地址:宁波路80号
联系电话:63212380
联系人:钮鹰放
(三)报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凭通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四)考生报名时需将填写的报名表(见附表)及有关材料一并提供给报名点。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02年理论考试通过报名参加实际操作考试者,仅提供全国棉师办2002年核发的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3、28mm×35mm(二寸)免冠正面近照4张。
以上考生所提供各类材料的原件在由报名点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
六、考前培训及执业资格证书的颁发与注册
考前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考生自愿决定参加培训、选择培训点和购买培训教材。具体培训的方法、时间、地点于报名点联系。
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的在规定时间内,全国范围有效。
附件:《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