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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26 生效日期: 2000-05-26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0]69号
  市人民政府同意西安市监察局、计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00年5月26日 
 
 
西安市监察局、计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关于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监察局、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两方面的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分级分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违规问题,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国债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并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经济秩序的良性运转,为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建设环境。 
  二、主要任务 
  这次执法监察,主要对1998年以来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一)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中方面有无不按程序进行操作;有无违反规定将已完工的项目重新纳入计划,骗取国家投资;有天将已落实投资渠道的在建项目又列入计划,用新增投资冲抵过去的投资或归还贷款;有天采取其他手段虚报项目,骗取国债资金的行为。 
  (二)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有关管理部门是否按照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使用国债资金;国债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有无挪用国债资金弥补行政事业费不足或搞其它建设;有无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变相抗概算外工程以及采取其他手段截留、挤占、挪用国债资金的行为。 
  (三)在工程建设质量方面,是否把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关;是否严格遵守工程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等。 
  (四)在建设环境方面,是否落实了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环境保障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否落实了国家和省、市对项目的优惠政策;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有无在项目建设单位吃、拿、卡、要现象。 
  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国债资金和项目建设涉及的业务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和项目建设相关部门等。 
  通过监督检查,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基本纠正或妥善处理国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已发现的问题I二是保障新的国债资金管理、使用合理有效。对业务监管和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违纪违法总是要认真调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部门职责 
  (一)计划、建设、财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自身业务管理和业务监督。计划建设部门侧重检查国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招投标情况及有关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问题;财政部门侧重检查国债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查及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各区县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国债项目资金及其工程审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法督促有关部门纠正存在问题,积极移交,配合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三)各级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在国债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支持计划、建设、财政、审计部门的工作,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监察、计划、建设、财政、审计部门要密切协作,以省政府“陕政发[2000]13号文件通报的问题为切入点,认真做好已发现问题的查处纠正工作,并要选择一些重点行业和重大建设项目,联合开展重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各部门应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监察部门查处。 
  四、实施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有效地开展,市上成立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长为副市长才玮辉,副组长为市政府秘书长高信韩、市监察局局长惠同仁,领导小组成员有:市监察局副局长李小六、市计委副主任刘维健、市财政局纪检组长赵启茂、市审计局局副局长石桂英、市建委副主任薛武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小六兼任,工作人员从监察、计划、财政、审计、建设五部门抽调。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国债资金涉及行业、部门多,项目分布广。为了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减轻项目单位负担,市上建立由监察局、计委、财政局、审计局、建委等部门参加的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执法监察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 
  (三)确定检查重点。在具体工作中,以陕政发[2000]13号文件为切入点,对国债项目单位实行各职能部门分头查、重点项目联合查的方法。市上今年联合检查原重点项目是:1.城市配水管网扩建改造工程;2.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3.解和供热站;4.灞桥区法院审判庭;5.莲湖区检察院技术用房;6.西蓝高速公路工程;7.石砭峪水库加固工程。 
  各有关区县对其国债项目亦应参照上级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检查。 
  (四)认真配合,紧密协作。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心协力完成好国债资金管理使用的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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