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财库便函[2006]26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成员:
现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200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2005年国债承销综合排名公布如下:
排名 承销商名称 排名 承销商名称
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华夏银行
2 中国农业银行 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上海银行 19 南京市商业银行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民生银行
6 中国工商银行 21 淄博市商业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22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中国银行 23 北京银行
9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无锡市商业银行
10 交通银行 25 杭州市商业银行
11 中信银行 26 宁波市商业银行
12 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2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广东发展银行
14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9 兴业银行
15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 光大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综合排名规则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综合排名规则
一、排名方法
根据全部成员的承销量、投标准确度以及在两个市场的分销量和现券交易量,加权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二、数据来源
承销量和投标准确度数据来源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分销和现券交易数据来源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指标及权重
1、承销量,权重80%。
2、分销量,权重5%。
3、现券交易量,权重5%
4、投标准确度,权重10%
在某期债券招标发行中,准确度等于以有效投标量为权重的平均投标价位(价格或利率)与全场加权中标价位的相差绝对值。承销商的全年投标准确度分值为各期次准确度排名名次的合计数。
某承销商某期债券投标准确度公式为:
5、总得分
某承销商总排名分值计算公式为:∑该承销商各指标排名分值*权重。
6、排名方式
总得分分值小排名靠前,分值大排名靠后。当承销商的承销量、分销量、现券交易量或投标准确度相等时,则并列排名。并列后的排名顺序仍按未出现并列的顺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