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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全国统考考试现场远程监控工作突出省市进行表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6 生效日期: 2005-12-16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社鉴函[200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依托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考试监控平台,对各省市考试现场进行了多次远程监控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省市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参加试点的各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克服网络设备和技术设施不足等困难,圆满完成了考场远程试点监控工作,为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积累了经验。试点期间,部分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还通过媒体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大量宣传工作,全国统一鉴定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大,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为此,部鉴定中心决定对在开展远程监控试点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新疆吉林河北广东重庆陕西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及湖北天津山东江苏湖南江西广西辽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川海南福建浙江安徽宁夏甘肃贵州内蒙古黑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加强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广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考试质量,使全国统一鉴定再上一个新台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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