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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在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现场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4 生效日期: 2006-04-24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06〕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总局定于200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在全国各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中开展'捐闲置物品,过绿色生活,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宣传活动,该活动由总局宣教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协调当地民政、教育等部门,在辖区内有代表性的'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组织居民和学生开展捐赠闲置物品、现场旧物交易等活动,同时号召各级绿色家庭积极参与。活动以不影响正常生活和教学为原则。本次活动主会场设在北京,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邀请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方案详见附件)。各地可参照主会场开展和组织当地活动。 
  二、组织方式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以辖区内全国和省市级先进'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为主,也可扩大活动参与范围;学校和社区可分别组织活动,也可结合在一起。活动的组织策划与主会场上下互动,营造声势,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活动,倡导学生和居民树立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选择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共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活动可选择在学校和社区的室外空场等地点进行。 
  三、活动要求 
  各地将参与活动的学校和社区的名单于2006年5月25日前传真至总局宣教中心;活动过程中及时收集图文、声像和媒体报道情况等材料,并配合《中国环境报》等媒体的现场采访。6月底前报送总结材料。 
  联系人:焦志强 
  电话及传真:(010)84646361 
  附件:'捐闲置物品,过绿色生活,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活动北京主会场活动方案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捐闲置物品,过绿色生活,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活动北京主会场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06年6月4日上午9:00~10:30 
  二、活动地点:北京市三十五中(西城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承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教育局 
  四、活动内容 
  (1)捐赠。社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将家中闲置的生活物品(衣被八成新以上)、小型家用电器(可正常使用)、儿童玩具(外观和功能完好)、学生教科书(无破损)、文具和校服(可正常使用、无破损)等捐赠出来,对于社区或街道内有民政系统倡导建立'爱心超市'的,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将部分捐赠物品放在'爱心超市',提供给社区内贫困户和低保户;另外的捐赠物品由民政系统建立的捐赠接收站统一收集,经分拣处理后适时发送到全国贫困地区。 
  (2)旧物交易。组织社区居民和学校学生将家中剩余及闲置物品进行现场交易活动,所有被交易物品要在活动前进行登记,包括种类,数量,定价,交易后由居委会进行统计。 
  五、新闻宣传 
  (1)六五主题现场活动之前,4-5月份在北京的某社区开展试点活动,组织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和北京报刊记者媒体记者进行专题报道; 
  (2)六五主题现场活动期间,组织在京各大媒体,包括电视台、电台、报刊和网站对活动进行新闻或专题报道; 
  (3)六五主题现场活动之后,在《中国环境报》开设的绿色创建专栏中以'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报道全国活动组织情况; 
  (4)编写《全国绿色创建活动简报》特刊,介绍全国活动组织情况,并送全国人大、政协、民政部、教育部、妇联等各部委。 
  六、活动议程 
  拟邀请:国家环保总局、民政部、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全国妇联、中央精神文明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环保局等部门的领导 
  活动议程: 
  9:00-9:10国家环保总局领导致辞 
  9:10-9:15北京市人民政府领导致辞 
  9:15-9:20民政部领导致辞 
  9:20-9:25教育部领导致辞 
  9:25-9:30中央精神文明办领导致辞 
  9:30-9:35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致辞 
  9:35-9:40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 
  代表共同宣读倡议书 
  9:40-10:30捐赠和旧物交易现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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