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政府关于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改为固定价格补贴的办法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22 生效日期: 2002-08-22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杭政办[2002]36号
  市政府《关于实行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办法的通知》(杭政[1994年]2号)实施以来,对减轻我市城镇职工因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而增加的负担,起到了较大作用。目前粮食、食油、鲜猪肉、鲜蛋、淡水鱼、豆制品、蔬菜等基本生活品价格已趋平稳、列入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浮动补贴已实行每月固定发放、次年调整的情况,鉴此,市政府决定将我市基本生活品价格补贴办法由每月公布的价格浮动补贴改为每月固定价格补贴,随工资统一发放。现提出实施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国家机关(含党派、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杭单位)和部队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大中专院校、中等技校在校学生(不含自费走读生、职工中专学生)等。 
  二、补贴标准: 
  根据现行每月公布的平均补贴额计算,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35元,大、中专在校学生按原补贴定额每生每月8元。 
  三、补贴资金来源: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财务制度规定分别承担,具体列支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明确。 
  本办法从2002年9月1日开始在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执行。萧山区、余杭区,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 
 
 
2002年8月22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